河南科技類專業(yè)學校授予自學考試本科畢業(yè)生學士學位審批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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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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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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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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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1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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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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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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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或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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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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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類別
(脫產(chǎn)/業(yè)余/函授/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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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業(yè)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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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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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注冊學號 (自考生準考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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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設計(論文)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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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課程平均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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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 業(yè) 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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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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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學考試畢業(yè)生所有課程中有補考記錄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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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證書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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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外語考試合格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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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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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號)與固定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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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外語考試的準考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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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 動 通 訊 電 話 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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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需要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領取學位證書的學生填寫此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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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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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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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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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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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辦
初審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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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生填報信息屬實。( 印 鑒 )
二O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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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xù)教育學 院審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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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報送校學位評審委員會審核。( 印 鑒 )
二O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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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類專業(yè)學校學位委員會審核 意 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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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學位評審委員會審核
通過批準授予學士學位。
二O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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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 批 表 說明:
1、此表由申請者使用黑色或藍黑色水筆(禁用圓珠筆)如實填寫。
2、畢業(yè)設計(論文)答辯成績、醫(yī)科類專業(yè)畢業(yè)考試各科成績單列,不計入課程總門數(shù)內(nèi)進行成績平均;
3、為便于學位審批期間核對有關資料,申請者務必在上述有關欄目內(nèi)留下電話號碼;
4、各業(yè)務科室要對所屬學生欄內(nèi)填寫成績等信息進行查驗核對,并請加蓋科室印章;
5、審批程序完成后此表統(tǒng)一由教務科收繳,此后轉(zhuǎn)學校中心檔案室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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