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校網站建設與管理工作,確保網站的正常運行,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
學校網站建設的原則:統(tǒng)一規(guī)劃、分級管理、責任到人、目標考核。
第二條
學校成立校園網站建設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校園網站建設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政策、方案審批、條件保障以及考核獎懲,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
第三條
校內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網站信息發(fā)布的責任人,對本部門發(fā)布的信息內容負責,明確一名信息員具體負責本部門網站建設與管理工作。
第四條 校園網站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網站欄目的整體規(guī)劃;網站內容的整理、收集、審核由相關部門負責。
校園網站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網站規(guī)劃設計組、技術保障組。
網站規(guī)劃設計組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黨政辦公室、高職黨政辦、宣傳部相關人員組成。
現代教育技術中心負責網站頁面的設計制作,保障網站正常運行。
第五條
學校網站采用分級管理。一級網站是學校主網站,二級網站是經過學校審批,學校各部門設立的網站。
學校各職能部門負責相關欄目信息的征集、編審與及時更新發(fā)布。
第六條
建立信息內容審核機制,嚴格按照審核程序發(fā)布信息。
第七條
宣傳部、保衛(wèi)處、現代教育技術中心負責網站信息安全及網絡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第八條
校園網站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據管理辦法對學校網站運行情況進行考核,網站運行數據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提供,考核情況納入學校年度目標管理考核。
網站發(fā)布、轉載信息原則:
各網站發(fā)布、轉載的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1)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tǒng)一的;
(3)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違反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wěn)定的;
(7)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煽動非法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
(10)以非法民間組織名義活動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內容的。